各单位:
根据我校科研管理文件的规定,为做好我校科研业绩统计、职称评定及科研奖励等相关工作,现决定开展2018年度科研业绩集中审核工作。请各单位于11月20日前完成科研业绩的校级审核。
相关说明:
1、已取得的所有符合条件的科研业绩均需录入科研管理系统。
2、本次审核除专著、横向课题、决策咨询报告和软件著作权外的符合条件的科研业绩。
3、本次审核将作为科研业绩奖励和科研业绩量化的依据。
4、业绩录入前,可通过“科研--查询--个人科研业绩查询”查询已录入的科研业绩,已录入系统的科研业绩切勿重复录入。
联系电话:3864912
科研处
2018.10.31